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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概要
  • 历史
  • 地理
  • 经济
     含山县历史悠久,唐高祖武德六年(公元623年)分历阳县西部地区设置含山县。县名的由来有两说:一说是以县境内的含山命名,含山,又名横山。《清一统治》说“在含山县西30里,崔嵬雄峻,群山列峙,势若吞含,因以命名”。一说是县城周围环山,故名含山。
  武德八年(625年)县废。武后长安四年(704年)复置,更名武寿县。唐中宗神龙元年(705年),复原名含山县。明初裁革历阳、乌江、含山三县,存和州,含南一部分属无为州。洪武十三年(1380年)十一月复置含山县,属和州,至清季不变。    
  1958年12月和县、含山县合并为和含县。1959年6月和含分开,复设和、含二县。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划归马鞍山市。
  含山县下辖6个镇:仙踪镇、林头镇、运漕镇、陶厂镇、环峰镇、清溪镇。
  1949年1月21日含城解放,含山属江淮解放区第五专区。同年6月,改属皖北行署巢湖专区。
  1952年1月30日改属安徽省芜湖专区。
  1958年12月15臼,含山县、和县合并为和含县,属马鞍山市,县治设历阳镇。
  1959年4月和含县属芜湖专区。
  1959年6月1日,含山、和县分开,各还原建制。
  1965年7月28日含山改属巢湖专区(后专区改为地区、行署)。
  2011年8月22日含山县划归马鞍山市管辖。
气候
  县境地处北中低纬度地区,属北亚热带温润性季风气候。特征为季风明显,四季分明,冬寒夏热,春秋温和,春温多变,秋高气爽;雨量适中,但夏多冬少,分配不均,夏雨集中,梅雨显著;日照多,无霜期长,光热水等气候资源颇为丰富。   
  四季划分县境民间以农历1、2、3月为春季,4、5、6为夏季,7、8、9为秋季,10、11、12为冬季。以气候统计分析,按阳历12、1、2月份为冬季,3、4、5月份为春季,6、7、8月份为夏季,9、10、11月份为秋季,亦以1、4、7、10月份为冬、春、夏、秋四季的代表月。从气候角度考虑,以候平均气温高低作为四季划分的标准:冬季候平均气温<10°,春季≥10°<22°,夏季≥22°,秋季<22°≥10°。县境大致3月下旬入春,5月下旬入夏,9月下旬入秋,11月下旬入冬。春秋两季各占两个月,春季略少;冬夏两季各占4个月,冬季略长于夏季。
地貌
  1、丘陵山地 县境地形大体是西北高东南低。东南部为长江下游平原的一部分。中部和西北丘陵起伏,山丘错杂,山势大部分坡缓谷宽;山脉走向以南西北东向为主,山顶海拔高程一般在300米左右,最高峰是苍山主峰,海拔高程481米。主要山峰自北向南有:青龙山、大茅芦尖、马山、方山、黑山、苍山、大犁头尖、六宕山、太湖山、林头山等。县低山高丘面积381.7平方公里,低丘山地371.3平方公里,分别占县总面积的36.96%和35.95%。
  2、平原、圩区 县境平原圩区属长江下游平原的一部分,为冲积平原。圩区主要分布在长江支流裕溪河水系和滁河水系两岸。牛屯河、得胜河两岸也有小片冲积平原。平原地层主要由淤泥质亚粘土和泥炭层组成。圩区总面积279.8平方公里,占全县总面积的27.09%。圩区内沟渠密布,土地肥沃,是县内的主要产粮区。
矿藏
  县境矿种较多,主要为非金属矿产,有石灰石、白云石、石膏、耐火粘土、萤石、重晶石、磷矿、硫铁矿、建筑砂矿、磨刀石矿、砖瓦粘土矿等;其次为燃料矿产,有烟煤、无烟煤、泥炭;少数金属矿产,有赤铁矿、褐铁矿、方铅矿。其中可供开采的矿种10余种。少数矿种开采时间长,如磨刀石矿具有300多年开采历史。石灰石矿和建筑砂矿储量大、质量好、品种多,矿山布局较合理,是县内矿产优势资源。硬石膏矿品位高,少数矿种如铁矿、方铅矿、磷矿、硫铁矿等。
水文
  1、地表水 县年平均降水总量10.69亿立方米,年径流量246.8毫米,年径流总量2.55亿立方米。人均占有632.4立方米,亩均占有601立方米。
  2、地下水 县境有泉水多处。主要有:昭关的马跑泉、太湖山的飞锡泉、东关的卓刀泉、白石洞泉、褒山的女儿泉、白龟泉、谢集乡的陈村汤泉、六宕山的三石板泉、清溪镇的西王汤泉、张公乡的泉水井等。少数地方将地下水充作部分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。褒山华阳、巨兴姚垄、半湖汤山、东关毛滩、张公泉水井等地枯水年曾利用地下水灌溉。县境动植物资源丰富,农作物品种较多,树种300多种,鱼50多种,药材518种,其中经济价值大的品种有:含山百日红鸭、太湖山鹿茸、巨兴红打瓜籽、姚庙玫瑰花、三汊河螃蟹、义城圩菱角、都胜圩荸荠等,均名闻遐迩。
      含山县位于安徽省中东部,隶属于马鞍山市,介于合肥市、南京市、芜湖市、马鞍山市的中间位置,距这4个城市均不超过100公里。全县面积1047平方公里,人口45万,现辖9个镇、1个乡。2010年,全年生产总值(GDP)64.3亿元,按可比价格计算,比上年增长13.4%,全年财政收入63299万元,比上年增长17.2%,全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2834元,比上年增长13.3%;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87元,增长17.4%,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32元,增长3.9%,其中食品支出下降1.5%,交通和通讯支出下降17%,居住支出增长80.0%。